擔任軍情局士官長的朱姓男子不滿陳姓妻子要求離婚,7月將強鹼氫氧化鈉溶於水,潑灑妻子頭部,造成全身多處灼傷、視力嚴重受損,檢方依重傷害罪嫌起訴,建請法官從重量刑。他開庭曾稱,妻子篤信妙禪,每周都要參加法會,他也曾一同參加,但他不喜歡,因此常和妻子爭吵。士林地方法院今再開庭,陳透過委任律師表示,已收到賠償金,雙方達成和解不願再追訴,但重傷害屬於公訴罪,法院仍將持續審理。

30歲朱男案發後曾被羈押數月,交保後已返回部隊工作。經法官詢問判刑對於工作有無大發網必發網線上賭場befa168.com影響,他向法官表示,若遭判刑恐無法續任,但若判緩刑則可續任。

法官函詢林口長庚醫院,詢問檢方因陳的傷勢和起訴書記載有所差別,是否仍認定為重傷害?檢方指出,此案仍成立重傷害罪嫌,陳案發後積極治療,傷勢逐漸康復,但傷勢還是朱造成的。

另朱的律師指出,根據醫院回函,陳的傷勢非重傷害,且灼傷在後背部,並非如起訴書所載於頭部、頸部、顏面等,認為朱非涉犯重傷害罪嫌。

陳的委任律師今到庭表示,陳已收到朱給的賠償金,願意和朱達成和解,不願意再追訴。陳目前裸視視力為0.3,法官則要求陳提供案發前眼睛視力狀況或健檢報告,以利判斷案發前後視力差別。據了解,陳、朱和解金額約280多萬元。

朱平時和大4歲妻子在士林區租屋生活,妻子在夜市擺攤賣飾品,他不滿妻子提離婚,竟先在攤車上噴漆破壞,再持強鹼溶液朝妻子頭部澆淋,妻子強忍疼痛下樓,狂喊「很痛!救我!」向保全求救。

朱先前開庭曾向法官表示,妻子每周都會去找妙禪如來參佛,他也曾和妻子一起去,但他不喜歡所以曾表達不想去,才和妻子發生爭吵。他認為是普通傷害,是因為太太一直要離婚,雙方是因金錢、寵物和宗教三個原因才鬧離婚。
朱姓男子不滿妻子信奉妙禪、提離婚,竟朝妻子潑灑強鹼造成全身多處二至三度灼傷。本報資料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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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姓男子在士林區租屋處朝妻子潑灑強鹼。本報資料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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